Friday, October 2, 2009

周觉

——尊重和维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和原则。宪章和宣言共同倡导的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应成为指引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
——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人类不分种族、性别或宗教都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然而也应承认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中人们对人权有着不同的理解,存在相异的发展模式,应允许各国采取有区别的措施和方法实现人权。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上述两种权利是《世界人权宣言》及国际普遍接受的基本的、不可剥夺的人权。在这个前提下,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责任,不能试图将自身发展模式强加于人。
——保障和发展人权,国际社会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与合作,但首要责任在于各个国家。应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以及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坚持对话,反对对抗。各国应以包容精神,通过对话增进了解,减少分歧,对抗无助于增进理解和缩小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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