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3, 2011

南方日报

最近,四川绵阳一车主在高速公路上一手开车,另一只手伸进副驾驶座上一女子的衣服里摸胸,他因超速驾驶被电子眼抓拍。这张照片随后在网络上疯传,一些网友人肉搜索这个被戏称为“摸胸哥”的车主,此人名叫邓嘉林,他自称照片是PS的。“开车摸奶门”引爆舆论,争议纷纷,不少人认为照片是从交警部门流出的,侵犯车主个人隐私。绵阳交警部门表示将调查图片来源,处理责任人。

3 comments:

  1. 关注“摸胸门”包含着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担忧
    来源:红网 作者:修仰峰

    开车摸胸的照片究竟是谁传到网上的,自有当地警方调查处理,至于不少人热衷猜测车主与女子是何种关系,我觉得,这不应该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就算他们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也属私权问题,由当事人及其家人处理好了,轮不到我们干预,否则就真的是侵犯私权了。

    在这起事件中,真正值得探讨的是:“开车摸胸门”本身真的如不少网友声称的属个人隐私吗?按照通行定义,隐私具有两大要素:第一,“隐”,行为发生在私密空间;第二,“私”,行为纯粹个人化,对他人及社会不会带来伤害。

    以此剖析这起事件,我们会发现,车主虽然是在车内摸胸,但整辆小车行驶在高速公路这一公共空间,不具有“隐”的特性,也正因为此,他们才被电子眼抓拍到。更重要的是,车主一手开车一手摸胸且超速驾驶,这闻所未闻的行径置交通法规于何地?必然对其他车辆的安全及高速公路的正常秩序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其他人可能要为他的一时性起付出生命代价。

    这意味着,“开车摸胸门”已经超出了个人隐私范畴,而直接威胁到公共安全。既如此,网友热议乃至人肉搜索当事人,不能简单斥之为猎奇窥私,在这当中,包含着大家对公共安全无端受威胁的担忧。在这里,真正应该受质问并道歉的是车主——为什么为了满足一己之欲,不惜拿他人的安全开玩笑?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公众给予了个人隐私前所未有的在乎和呵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隐私可以成为损害公共利益后不受谴责和处罚的挡箭牌,享受私权和履行公民职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回到“开车摸胸门”事件,我们应该秉持的态度是,你的生活我不想干涉,但如果你危害我的利益,我有理由采取必要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开车摸胸门”可谓一起另类的公众维权事件,警告那些拿公共空间当个人撒野场所的人:文明点,不然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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